星期五, 2月 15, 2008

除了天真和傻之外,還有對錯﹗

(轉載自2月15日明報 蔡子強撰寫文章 )

香港最值得一提的spin doctor,當然不是劉細良,又或者何安達,而是英皇娛樂王牌經理人──Mani霍汶希。

朋友劉細良在未加入政府之前,曾經與筆者在《明報》一起撰寫這個專欄,其中一篇令我印象最深刻的,就是談到:在香港,spin的文化,最成行成市的,並不是本地政壇,反而是娛樂圈;最值得參考的spin doctor心得,不是什麼心戰室實錄,而是英皇娛樂王牌經理人Mani霍汶希的手記。

「每天具體執行spin功能的人士,最專業的是一幫娛星經理人,當藝人醉酒打人或被狗仔隊伏擊,甚或拍得與北方佳麗上房過夜照片時,他們便要與『乜周物周』的娛樂總編『拆』,提出交換條件,希望影響編輯手下留情,平時飲茶灌水免費晚餐演唱會『飛』少不了,所以大家周不時見到一些明星無端端上封面,而且係正面報道,就知道是幕後spin doctor發功了。」

我想兩年多之後的今天,如果細良有機會再重寫同一篇文時,他一定會加上這個新的素材──周一阿嬌的記者會。

機關算盡的發言和記者會

短短分半鐘的記者會,140多字,機關算盡的發言,滴水不進,我敢打賭,當中一定有很多公關和法律顧問的意見。

不是嗎﹖事件的對錯,以「我承認以前係好天真同好傻,但係現在己經長大了」短短兩句說話,輕描淡寫的帶過,相片的真偽,完全不再提及,要迴避的,當然是其公司英皇集團當初「移花接木」的指控,及可能的法律責任,而「天真」和「傻」兩個形容詞,更與Twins 一貫苦心經營純情、可愛形象,配合得天衣無縫。

霍汶希更聲明,英皇所有藝人將永遠就事件封口,不會再評論事件,美其名為免事件擴大,令藝人受到傷害;而阿嬌的發言不長於分半鐘,不設記者發問,這都可確保新聞報道時,可以讓「官方」苦心設定的版本,原原本本出街,避免讓傳媒斷章取義。

阿嬌發言前,歌迷送上一個寫上:「一定繼續撐孖女,We Support Twins Forever」的蛋糕;發言時,又有秩序地排在後方高舉「一定永遠支持Twins」的燈牌;發言後,又大叫「支持你」、「支持你」……的口號。這簡直是一個經過精心策劃的電視畫面。有報章暗示,歌迷由公司一手包辦。

Timing也是一絕,記者會的明日,剛巧就是老闆新股上市的日子,恰好趕得及「拆彈」。

對錯、教訓,都被spin一一掩蓋

但問題正正是,愈把問題這樣輕描淡寫的帶過,就愈把對錯、責任、教訓等重要問題,一一掩蓋,令社會把學費白交了。

我並不是一個性觀念保守的人,兩個人,關了門,如何男歡女愛,本來不需要旁人指手劃腳。但問題是,今次牽涉的都是公眾人物,是被公司、傳媒、電台(包括港台 ),甚至政府部門,力捧的年輕人偶像,對後生仔有重大的示範作用。當這些藝人義不容辭的走去當什麼「滅罪、禁毒、太陽計劃……之星」時,在讓自己增添人氣,接受群眾和鎂光燈簇擁之外,他們有否想過自己一言一行的社會責任呢﹖如果阿嬌只是一個寂寂無聞的尋常普通人,不是公眾人物,我們就有更多的理由,對她更加包容。

又或者,如果她是未夠18歲的「後生女」,我們也有更多的理由,對她更加寬容;但一個成年人,一個27歲的成年人,就不能單單以一句「天真和傻」,來迴避對錯,迴避責任。

我想大家的要求十分簡單,闖禍不是世界末日,沒有人要求從此要讓你永不翻身,但最起碼,不能文過飾非,對錯、責任、教訓等問題,要有一個交代。

事件中,有什麼對錯﹖

上月27日,即事件爆發的首天,英皇集團曾公開聲稱相片是遭「移花接木」,並就事件報警,究竟當中是否有人「報假案」、誤導警方、誤導公眾﹖

事件中,有什麼公眾意義﹖

在性觀念開放、Snapshot、後生女對自己身體警戒心日減的今天,阿嬌是否應該講清楚事件對自己所造成的切膚之痛,以及從中汲取到的教訓﹖

這些都不是純粹供大家茶餘飯後「八卦」,而是關乎到下一代成長的重大話題,但是今天在spin的考慮,spin的文化下,都被一一放過。

或許你會指摘我以一個男性霸權的角度來看整件事,那麼我介紹大家看看徐詠璇,周三在《信報》其專欄所寫的文章:

「阿嬌以『天真』和『傻』這些純情、可愛的字眼,將事件輕輕帶過。是她真的不覺得拍這些四級照片有何不妥?抑或是她旁邊的人拍拍心口,告訴她一切等閒?……令人失望的,是阿嬌有太多人包庇照顧,令她也繼續沉溺在虛偽、荒淫、跟紅頂白的最劣的娛樂圈染缸裏。這次過了關,厚臉皮,博大家忘記,久而不聞其臭,還贏得個『勇敢』面對人生的稱號。背誦了這一大篇話之後,她可能長大了,只是,不見得變好了。」

在性觀念開放、Snapshot、後生女對自己身體警戒心日減的今天,我想徐詠璇正正道出很多母親心中對女兒的擔憂。

以前娛樂圈提到化妝師,人們只會想起「輝哥」(陳文輝);今天提起化妝師,大家恐怕想起的,卻是Mani。而比起前者,後者為藝人化的妝,或許更加巧奪天工;化妝前後,更加判若兩人。

2 Comments:

At 1:39 上午, Anonymous 匿名 said...

but....celebrity就不應有自己性生活的自由嗎?為什麼連這樣personal的事情也要背負外界的包袱?

yr eldest brother

【明報專訊】藝人是不是人?

是。

那麼,請問那位向傳媒發公開信的家長,你讓你的孩子把阿嬌當成偶像,你認為你被騙了,請她離開娛樂圈云云。那麼,你的孩子是如何在世界上出現的?是,是性行為。人有沒有性需要?偶像是人,那麼偶像也有性需要。

那一群家長們啊,就憑你「給孩子把你封為偶像」,就希望人家永遠沒有性生活嗎?在流行文化研究中,有一項叫「fandom study」。而fandom study中,最重要的戒條是,研究者首先要相信,粉絲是不理性的。他們喜愛的,多數不是偶像本人,而是偶像建構出來的形象和自己的想像。甚至是,性幻想,本來就是青少年對青春偶像最「普遍」的訴求。Come on! 又不是80年代,為什麼我們不可以明白,偶像也是人,人也有性需要這道理?

看著兩個相愛的男藝人,都已經同養一條狗了,卻要把戀愛遮遮掩掩。其實,真的,有點惻隱的人也會於心不忍。也許,粉絲們沒有太多戀愛。於是他們也希望偶像和他們一樣,愛的只有崇拜、支持、撐著他們的自己。

在日本,粉絲研究的學術討論中,最常做的當然是「什麼原因會令偶像變得受歡迎」。因為,日本的娛樂事業是繼實際工業生產(如汽車、電子儀器)以外,另一個億萬金元行業。偶像組合SMAP成員香取慎吾在13歲時入行,17歲已經賺了他第一個1000萬。有傳SMAP五子加起來的身家,可以買起四分一個日本。可是,另一個常被看漏的重點,粉絲是建立偶像的一個很重要的媒介。根據俄國學者Jakobson的理論,一個人發出的信息,需要第二個人解讀,方會完成。比方說,Twins唱英語兒歌,唱《跅跅步哈姆太郎》,所以她們就應該是「清純」、「天真」、「兒童的楷模」。而在香港社會,性行為不是青少年的「課題」(agenda),所以偶像就不應該有性行為。

受眾總覺自己沒責任似的

在整個推論中,受眾總是覺得自己好像沒有責任似的。看到那一群被欺騙家長說:「請阿嬌不要再流眼淚扮可憐博同情,不是你天真,而是我們天真,竟然以為你是天使,讓孩子們封你做偶像,以你為榜樣。你傷害了我們的心,我們將永遠成為陌路人。」也真夠無名火起。喂,你為什麼不讓你的孩子把鄧小平、昂山素姬、毛澤東、希拉里、蘇守忠、中田英壽、王安石、美空雲雀、李明博封為偶像,而是一個只有20多歲,在香港的集體智力水平中理應天真和傻的女藝人為偶像?你有沒有責任? 為何偶像出了你心目中的「亂子」時,你挺身而出指摘偶像,而不是把手指指向自己,為自己不「帶眼識偶像」而自省?你錯買了大頭奶粉,孩子吃過後頭兒變得如老母牛那麼大。正常的家長,也應該自省,也應該問自己為什麼不做精明的消費者吧?對著奶粉說:「請你不要扮可憐……你傷害了我們的心?」這不叫天真,這是幼稚和無知。一個家長,仍相信這個世界有「人」在現實生活中做「天使」,和一個人過了18歲仍相信聖誕老人有什麼分別?天真和幼稚,是不同的。

事到如今,是香港社會集體平庸和愚蠢的問題。王晶導演在《全民開講》中說過,在香港:「愚蠢是一種罪。」是的。如果不是那種家長的智慧、執法機關的智慧是社會智力的norm,女藝人需要這樣高調回應嗎?偶像站出來,老實說,是迫不得已。

環顧古今東西,由麥當娜到常盤貴子,有哪個人在走紅後拿出裸照被記者質問,會被人當成這樣乖乖不得了的大事?就連美國迪士尼電視連續劇《歌舞青春》(High School Musical)女主角Vanessa Hudgens最近也被傳媒找到她「私生活中男友替他拍的裸照」,美國迪士尼不以為意,說會繼續起用Vanessa Hudgens。反觀香港那家分店,就要抽起女藝人的賀年宣傳片。

重點是 我們如何消費她們

她不過20多歲而已。你想她活下去嗎?她哭不哭不是重點。她反不反省也不是重點。她不用哭。她也不需要向我們交代她有沒有反省。重點是,我們如何消費她們。我們得要承認,在K房唱偶像的歌看偶像的戲,會令我們有一種「喜悅」(pleasure)的快感。再回望自己的孩子?沒有性行為,他們會來到這個世風日下的亂世嗎?可愛的父母們啊,你們知道只做不說,會有什麼效果嗎?你們不想談,覺得尷尬,決定把把冒煙的山芋交給老師的性教育課,要他們教你們的孩子如何為你們的祖宗傳承嗎?日後如果你無後,是不是又要向老師問責?

抑或是要通識老師,把事件作「討論」,在一星期幾小時的課堂中把藝人想像、pain/hurt/frustration等的道歉語言學、社會道德哲學、眼淚的符號學、傳媒報道手法、新聞學、自拍心理學、身體政治、東西方的性觀念、性禁忌……統統塞到學生耳邊,之後就期望你的孩子會照你的道德觀念和水準做人嗎?

當老師難,當父母也難。我知道的。尤其是在這個亂世。抬頭看看你的孩子?是時候坐下來,要跟他談一談「你從哪裏來」嗎?

 
At 7:27 下午, Anonymous 匿名 said...

問題根本不在她是不是藝人, 該不該有性生活的自由,我要說的是一個公眾人物處理問題時的態度。
對,她毋須要哭哭啼啼活不下去,但這代表她該用嬉笑的態度面對這件引起社會討論的事件嗎?姑且不用錯事來形容,性生活也是她個人的自由,當相片沒有被披露,這就是她的私隱;披露了,這仍是她的私隱,要不她可以選擇完全不就事件回應,選擇了回應,她就該為自己的言論負責任。
錯不在拍照,因為拍照後照片流出,SUFFER的是她本人。錯是錯在她選擇要對這件事發言的時候,沒有想過講一堆不負責任的廢話比一言不發來得錯誤,畢竟從她選擇當上一個所謂的CELEBRITY後,她就自然該擔起CELEBRITY要負的道德責任。

SA

 

發佈留言

<< Home